了解性侵加害者的人格特質~~避免悲劇一再發生

性侵加害者的人格特質:

台灣又再次上演性侵害的重大悲劇,除了安慰悲傷的受害者家人,身為諮商心理師的我,更關心是什麼樣的家庭與社會環境會養成性侵害的加害者?什麼時間介入治療是重要的關鍵時刻?

? Groth(1980)將強暴犯分成三型:

1、權力型:
攻擊行為是預謀的,伴隨長久的性幻想,會挑選容易得手的對象下手,動機出於補償心理,欲從強暴行為中獲得權力感。

2、憤怒型:
加害者通常處於憤怒或沮喪的狀態,攻擊行為是衝動且未經事先計畫的,往往是出於報復心理,或是受到不正義的對待,因此他們會使用身體暴力讓對方就範,以前曾有過和攻擊相關的前科。

3、性虐待型:
加害者通常會有「儀式化」的行為,從性 虐待中獲得快感,多半是有預謀的。
性侵害是「假的」性行為,由於感情脆弱,以及不安全感,無法處理日常生活中的緊張、壓力,而產生的暴力行為。